关于申报“江西省农业科教人员突出贡献奖”的通知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09-05-12浏览次数:1417

 

各有关单位:

2008 年 “江西省农业科教人员突出贡献奖”评审工作现已开始。从今年起,在“江西省农业科教人员突出贡献奖”中增设了“农村创业突出贡献人才”奖项,请按照今年的《江西省农业科教人员突出贡献奖评选奖励办法》的要求,认真做好宣传工作,组织好人选和项目的申报、筛选、审查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和对象

凡属我省从事农业科技推广应用、农业教育培训的各类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、农村优秀人才,在 2006 — 2007 年所完成的农业科技推广应用、农业教育培训管理项目,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效益(包括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,下同);运用科技知识(成果)创建事业,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(产业)有较大影响,带动当地产业和经济发展,带领和帮助农民致富,取得突出成绩的农村创业突出贡献人才,均可申报该奖项,但同一成果不能重复申报。

二、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

1 、申报材料

( 1 )申报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类和农科教管理类奖项的,由申报人按规定填写申报书一式三份,同时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鉴定(或验收)证明书(设区的市级以上科技部门或省农口主管部门鉴定方可)、经济效益证明、成果推广应用措施和应用生产实践证明等必要材料。

( 2 )申报农村创业突出贡献人才的,由申报人填写《农村创业突出贡献人才申报表》一式三份;设区市委农工部作为推荐单位 , 县 ( 市、区 ) 委农村工作部对申报人提出政审意见和推荐意见,并附 3000 字左右先进事迹书面材料一式三份;县级(或县级以上)党委签署意见并盖章。

2 、评审时间

请于二○○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将有关材料,以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同时报科技处成果科。

联系电话: 3828018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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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4-18